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各参赛单位、技术官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决赛,将于2025年7月5—7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比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2025年7月5—7日。
(二)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度假区。
二、报名和报到
(一)各运动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各项目规程》及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国龙舟协会)关于决赛报名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报名。
(二)各运动队请于7月3日17:00前报到。
报到地点一:佛山万怡酒店(丽致汇店)(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东路38号丽致汇广场佛山万怡酒店1楼)
报到地点二:佛山保利洲际酒店(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20号)
各运动队报到地点详见附件1。
(三)技术官员报到时间和地点按照选派函相关要求执行。
(四)竞委会联系方式
竞赛部:李文智,电话:13923111220。
后勤接待部:吴慧怡,电话:13539313494。
三、经费
(一)运动队
1. 食宿费:各运动队(西部地区运动队除外)正编人员向竞委会缴纳伙食费100元/人/天,住宿费由竞委会承担。西部地区参赛运动队正编人员免缴食宿费(西部地区指:西藏、重庆、贵州、云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广西、内蒙古、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运动队正编人员提前到会、延期离会及超编人员的食宿费自理。赛区可向自理人员推荐食宿酒店。
2. 竞委会为参赛运动队提供抵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佛山西站)、训练竞赛用车服务,运行时间另行通知。运动队需按照团进团出的方式进行报到、离会及乘坐训练竞赛车辆。
3. 各参赛单位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60万元,保险有效期需覆盖报到至离会期间,并将保单提交至报到处。
4. 缴费:相关费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请于6月28日前将相关经费划转至以下账户。
名称:佛山市慧基网商务有限公司
税号:91440605MA4UPL0PXU(数字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桂平支行
开户账号:4405016672730000004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怡路7号海创大厦1座738室
联系人:邓敏谊
电话:13144722685
(二)技术官员
1. 食宿及交通费:比赛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赛场与酒店的交通、团体意外险由大会负责。
2. 往返差旅费:技术官员的往返差旅费(含城市间交通)由大会承担,差旅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或各地市现行差旅费标准执行。报销需提供往返交通行程单原件(机票、车票)。报销凭证可选择赛后邮寄。技术官员往返原则上应乘坐汽车(不含出租车)、火车(硬座、硬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等。参考往届惯例,如技术官员常驻地与赛区两地直线距离超过1000公里以上(含)或因特殊情况并经竞委会批准,可乘坐飞机(经济舱),优先使用十五运会省执委会市场开发的机票,无故不使用的不予以报销,中途无故停留、绕道而行所增加的费用自理。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79号岭南明珠体育馆大众馆3楼,邮编:528012,联系人:黄威,电话:13516618906。
四、日程安排
7月2日:技术官员(技术申诉委员会、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裁判长)报到;
7月3日:技术官员、运动队报到,技术官员检查场地器材,运动队一般性训练(全天);
7月4日:运动队适应性训练,裁判技术会议,赛前动员大会,组委会、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
7月5日:开赛仪式,男子组、女子组、混合组100米比赛、颁奖仪式;
7月6日:男子组、女子组、混合组200米比赛、颁奖仪式;
7月7日:男子组、女子组、混合组500米比赛、颁奖仪式;
7月8日:离会。
详细日程安排见附件2。
五、抵离服务
(一)信息填报
各参赛运动队及技术官员,请于抵粤前10天填报抵离信息(附件3),和各运动队所属辖区的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其随队人员申请函等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529570353@qq.com,以便安排食宿、接站等事宜。
(二)抵离交通服务
1. 参赛运动队抵离运输由竞委会提供定点班车保障,根据赛事活动安排,7月3日8时至20时在指定抵离场站(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佛山西站)安排班车往返酒店住地,班车间隔为每60分钟一班。因航班、火车延误不能在上述时间段内抵达的,与赛区后勤接待部联系,协调安排应急保障车辆进行保障。
2. 交通中转保障。参赛运动队、技术官员原则上从始发地直达佛山赛区,不在广州赛区经停和中转。确需在广州赛区转换交通工具前往佛山的,请提前10天与赛区后勤接待部联系。
六、竞赛抽签
各组别小项的预赛分组抽签定于7月4日16:00-18:00,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上进行,抽签过程全程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比赛的赛道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确定。
七、会议安排
(一)7月4日09:00-10:00,裁判技术会议,国派裁判长、辅助裁判员、竞赛志愿者准时出席参会。
(二)7月4日16:00,召开赛前动员大会和联席会议,各参赛队须全体正编人员准时参会。请各队带抽签证,携带划桨进行验桨,验桨合格后张贴合格标记。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学校红棉音乐厅(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与阳明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李文智,电话:13923111220。
八、器材供应商
(一)龙舟:广东佛山市南海纳德利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二)起航器:杭州千岛湖培生船艇有限公司。
(三)竞赛系统:广东竞赛通信息技术与服务有限公司。
九、有关规定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先期决赛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工作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25〕178号),必须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学习。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交反兴奋剂考试合格证书方可参赛,其中没有内地手机号码的港澳台运动员,可以使用wada的平台参加学习培训获取证书,或者向执委会提供参赛人员信息,执委会请反兴奋剂中心从反兴奋剂学习平台的后台导入名单信息,即可登录平台进行学习。
各参赛队学习、考试后,请将证书下载、打印,并填写《十五运先期决赛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合格人员名单》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在决赛开始之日前7天将扫描件需发送至反兴奋剂中心邮箱:edu@chainda.cn及中国龙舟协会邮箱:zglzxh@126.com,原件(两份)提交至决赛报到处。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二)为确保赛事顺利开展,请技术官员于6月27日前按要求填报表格《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信息统计表(技术官员)》后发送至邮箱:2660484738@qq.com,联系人:陈嘉怡,电话:13702742998,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三)为确保赛事顺利开展,请各运动队于6月27日前按要求填报表格《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队伍人数信息统计表(运动队)》后发送至邮箱:250619576@qq.com;联系人:麦广聪,电话:13925454608,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四)请各运动队严格参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决赛阶段代表团、运动队冠名及服装广告规定》的通知》要求确认参赛队服、队名等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
(五)其他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参赛单位入住酒店分配表\运动员入住的酒店信息.docx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决赛活动日程安排.docx
3. 运动队需求统计表.docx
4. 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先期决赛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工作的通知.pdf
5. 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信息统计表(技术官员).docx
6. 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队伍人数信息统计表(运动队).docx
7.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决赛阶段代表团、运动队冠名及服装广告规定》的通知(4).pdf
第十五届全运龙舟项目决赛竞赛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